各团体会员单位、相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、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及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持续强化标准引领,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分类市场化采信机制,营造注重用户满意的新型质量环境,中国质量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用户满意工程,开展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,将用户满意度全面融入产品、工程与服务全流程。吉林省质量管理协会2026年同步开展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,现将评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原则
坚持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依照自愿申请、坚持标准、科学评价、社会监督、动态管理规范开展评价。
二、评价方法
(一)评价依据
1. 《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
2. 《顾客满意度测量和评价准则》(T/CAQ 10306-2022)
(二)评价类别与等级
1. 评价类别:企业类、班组类、服务类、产品类、工程类
2. 等级划分:5A级、4A级、3A级(结合满意度得分与用户满意经营管理水平等维度进行等级划分)
(三)申报基本条件
1.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;
2. 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,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,持续经营,近三年无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用户投诉;
3. 2026年1月1日后,由具备资质第三方按《顾客满意度测量和评价准则》开展满意度测量,顾客满意测量模型可参考国家标准《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》(GB/T19038-2009);
4. 首次申报可申请班组/服务/产品/工程类,通过后次年可申请企业类;
5. 2023年获证单位可自愿复评。
(四)申报程序
1.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申请时间2026年6月8日—6月12日。
2. 经初审通过后获得邀请码,登录中国质量协会网站在线提交申报材料。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—7月10日。
联系人:任芳辉
电 话:138448458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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